自今年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提出逐步实施药品购销环节“两票制”开始,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涉及于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方政府也针对于此表态,将陆续执行两票制。福建、安徽、湖南、青海、陕西、重庆等地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试行或者征求意见稿通过官方或者坊间传闻的形式,被业界所知晓。近日,E药经理人获悉,“两票制”国家版已经出炉,正在各部委征求意见并会签。这意味着接下来的2017年,两票制将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
虽然对于两票制是否可以降低药品价格仍有争论,但这项影响企业营销格局的政策在全国推行,已经是板上钉钉!据悉“两票制”国家版已经开始在各部委会签,在这个当口,我们不仅要关注国家版与安徽、湖南等地此前发布的两票制实施意见有何不同?更要意识到,2017年在两票制即将遍地开花时,企业的营销、财税体系该如何搭建?
关于两票制的六个纲领性文件与事件
两票制的界定
广义来说,两票制是什么?业界几乎已经认识一致,两票制就是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但其中的细节问题是在科工贸集团化的公司中其商业企业和境外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在两票制中的角色如何界定?
从目前被业界所知悉的规定中,普遍认可将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或者集团药品的全资或者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为生产企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两票制”国家版为这两类情况设定了限制条件,即以上所指的商业公司和国内总代理在全国范围内仅限1家。更为重要的是,规定:加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另外,药品流通集团性公司在内部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之前调拨药品时,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且加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的加价率由各地方规定。
2018年全面推开
截至到12月28日,已经有24个省市对两票制表态,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且已经有安徽、湖南省发布了两票制的实施意见,也都明确将在2017年推行两票制。
在今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这同时也是“两票制”国家版的实施时间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争取在2018年全国推开。
两票制在24省、市实施情况
检查力度空前
两票制要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运输使用时,要做到票、货、帐相符。若是不相符,则不能验收入库。
对此,国家配备了监督检查机制,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检查时,除了GSP和GMP的检查外,也将两票制执行情况列入检查范围。
流通整合机会涌现
两票制的运行对于大型流通公司而言,是利好,预计业界将会有又一次的流通行业深层次整合。接下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的整合也将进一步加剧。
在两票制下,如何实现城乡配送一体化,打通最后一公里,也是业界较为关注的内容,据悉,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偏远的地区,可以允许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